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共用部分」室內裝修 小心別疏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的「共用部分」是哪些空間?

室內裝修可以拆改室內分間牆嗎?有無特殊限制?
2017-02-18 09:19:20
室內裝修的管理範圍原本就包含「分間牆之變更」,但變更前須留意下 列三點限制:
(一)不得拆除承重牆 承重牆是建築物的「主要構造」,室 內裝修自不得加以破壞或妨礙。如 需局部變更承重牆,不僅應辦理變 更使用執照,而且依「公寓大廈管 理條例」規定,承重牆壁係屬公寓 大廈不得為約定專用的「共用部 分」,非依法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決議,不得變更。若要明確辨認建 築物的承重牆,可以查閱建築執照 圖說。但通常厚度在 20 ㎝以上或雙 排配筋的 RC 牆,構造上大多屬於 承重牆,不可擅自變更改造。

▲ 室內裝修分間牆變更涉結構安全 者,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

▲ 雙排配筋的 RC 牆施工案例,牆體配 管貫穿處四周並以鋼筋加勁補強。
(二)結構安全須由專業人員簽署負責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5 條定,室內裝修圖說應由開業建築師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署名負責。 特別是涉及建築物之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 共安全時,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
(三)樓地板墊高無逾下列內容且無涉及結構安全,可免申請變更審查許可 墊高未達 10 公分且單位體積重量小於 2300 kg/m3,其面積小於申請範圍1/10,且面積小於 5 平方公尺者,得免申請變更審查許可。
室內裝修不當行為判定
2017-02-18 11:53:35
室內裝修常見哪些不當或破壞性的行為?
除了建築法第 77 條之 2 明文規定,室內裝修不得有妨礙或破壞建築物主 要構造、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及消防設備等情事外,室內裝修常見不 當或破壞性的行為表列如下:
類別 | 事 由 | 分 析 說明 |
增 |
| 住家若非採用防火性材料裝修,火災時不僅增加火災 |
添 | 採用易燃材料 裝修 | 負荷,而且還會產生大量有毒濃煙,對火場內人員的 逃生避難造成嚴重的威脅。 |
火 災 |
拆改電線管 路未穿管 | 裝修時,常為美觀考量將明管改成暗管,而電線若未 穿套硬管,當塑膠護線老舊破損或遭蟲鼠啃咬,將使 牆面及地面帶電,影響居住安全。 |
隱 | 地毯、窗簾、 | 為避免火災發生時發生濃煙急速擴散或滯留的情形 |
| 壁布等未採用 | 而導致重大傷亡,住宅內使用吊掛或鋪設的窗簾、布 |
患 | 防焰物品 | 慕、地毯時必須選購附有防焰標示的物品或材料。 |
違 建 |
擅自拆除連 接陽臺之外 牆 | 部分住家為了增加室內空間,拓展視野或增加採光, 將連接陽臺的外牆拆除,不僅違章擴增容積,而且擅 自變更公寓大廈之外牆構造,甚至嚴重影響建築物的 整體結構安全,是為法令所不許。 |
|
| 搭建室內夾層不僅違章擴增建築容積,而且明顯增加 |
裝 修 | 違法搭建室 內夾層 | 建築物荷重,地震時建築物所受的地震總橫力將大幅 增加,相對使房屋的受災程度更加嚴重。 |
類別 | 事 由 | 分 析 說明 |
輕 忽 構 造 安 全 | 任意於樑柱或 承重牆鑽鑿、 打洞 | 樑柱、承重牆均是建築物的主要構造,任意鑽孔、打 洞、剔槽將破壞建物整體承重,拆改處成為樓體安全 最脆弱的部位,且嚴重影響建物的抗震能力。 |
任意敲鑿樓板 或吊裝重物 | 通常大多數住家鋪設地磚,會先將樓板面鑿毛再粉刷 砂漿,鋪設木地板也常在樓版上釘打;而樓下住戶吊 裝天花板或大型燈飾,也常在樓版鑽鑿。一層樓版遭 受上下兩面破壞,造成承重抗震性能減弱,甚至降低 隔音、防滲漏等效能。 | |
任意增加建築 物荷載 | 如任意增砌多面磚牆或 R.C.牆、牆面嵌上厚重石板, 或以混凝土墊高地坪等,明顯增加建築物荷重,地震 時建築物所受的地震總橫力將大幅增加,相對使房屋 的受災程度更加嚴重。 | |
侵 害 住 戶 共 同 利 益 | 防水措施不當 ,造成鄰近住 家滲漏水 | 住戶常因更換浴廁、廚房的地磚或變更其空間位置, 未妥善做好防水層及地坪洩水坡度,造成相鄰住家滲 漏水。 |
擅自變更家戶 內部的共用管 線設備 | 敷設於建築物屬共用部分之電氣、煤氣、給水、排水 等,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的建築物設 備,室內裝修時不得擅自變更。 | |
擅自於樓梯間 、共同走廊裝 修 | 公寓大廈的樓梯間、共同走廊、門廳等均屬「共用部 分」,非依法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得擅自 變更其使用目的或裝修、設置鞋櫃等行為。 |
就防範滲漏水方面,裝修要注意哪些事項?
2017-02-18 11:55:38
就防範滲漏水方面,裝修要注意哪些事項?
防水防漏是室內裝修工程中很重要的一環,尤其是外牆、窗檐、窗框角及 陽臺、浴廁、廚房等有埋設排水管的部位,最容易產生滲漏水現象,一定 要做好防水措施。以浴室為例,若規劃將原有牆面及地坪磁磚敲除重作時,縱使原來已有防水層,仍要重新施作,才能確保防滲防漏效果。通常浴室四周側牆防水層的高度至少要 20 ㎝,有浴缸的部位,防水層也需高出浴缸頂部 20 ㎝以上。而設有淋浴器具 卻無其他防水措施時,防水層應做到 淋浴時可能噴灑到的所有部位。更重 要的,當防水層施工完畢後,必須做 24 小時的蓄水試驗,查認沒有滲漏現 象後才可施作面層。至於衛生設備與 排水管的接合處,必須確認接頭緊密,而安裝的管道部位,也要經過試水,確認沒有滲水現象才可以隱蔽。

▲ 防水層施作完畢後,須做 24 小時蓄 水試驗,查核有無漏水現象。
屋頂防漏可增建斜屋面嗎?
2017-02-18 11:58:51
屋頂防漏可增建斜屋面嗎?
建築物為 5 樓以下平屋頂,建造逾 20年以上或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 相關專業技師鑑定有漏水之情形,且 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9 條規定應留設「屋頂避難平臺」之建 築物,為有效解決屋頂漏水問題,得 申請於屋頂版上加蓋斜屋頂,但應符 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斜屋頂應以非鋼筋混凝土材料(含鋼骨)及不燃材料建造,四周不得加設壁體或門窗,高度從屋頂平臺面 起算,屋脊小於 1.5 公尺,屋簷小於 1 公尺或原核准使用執照圖樣女兒 牆高度加斜屋頂面厚度。

▲ 老舊、漏水建築物得申請於屋頂版 上加蓋一定規模以下的斜屋頂。
(二)斜屋頂不得突出建築物屋頂女兒牆外緣。但屋頂排水溝及落水管在基地 範圍內,且淨深小於 30 公分者,不在此限。
(三)屋頂平臺面對道路或基地內通路應留設無頂蓋式之避難空間,其面積應 大於該戶屋頂面積 1/8,且不小於3Mx3M,與樓梯間出入口間並應留設 淨寬度 1.2公尺以上之通道。但無樓梯間通達者,得免留設。
申請室內裝修遇有違章建築部分應如何處理?
2017-02-18 12:01:21
申請室內裝修遇有違章建築部分應如何處理?
本市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案件,建築物裝修前現況涉及違建部分之處理原 則,得依「有關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違建部分之處理原則」及其後續相關 補充函令辦理。具體而言,暫免要求併案拆除之違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室內裝修圖說應以斜線標明違建位置、尺寸、面積計算等,但違建部 分之面積不得併入室內裝修申請面積,並應檢附違建現況相片,由建管處另依違建相關法令處理。
2、為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違建部分應依法設置各項消防安全設備,室內裝修材料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有關規定檢討辦理。

3、建築物裝修前現況有陽臺外推(外牆拆除)之違建,應由建築師提出結構安全證明,後續移交相關權責單位查處。但民國 95 年 1 月 1 日以 後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陽臺外推或外緣加窗者,均應按使用執照 核准圖說恢復原狀。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何辨認住戶室內裝修有無依法申請?
2017-02-18 12:13:22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何辨認住戶室內裝修有無依法申請?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室內裝修
應俟申請審查許可後始得施工,所以,無論 是向審查機構(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申請審 查,或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併 辦室內裝修,均應於領得「室內裝修施工許 可證」後始得施工。因此,公寓大廈管理委 員會只要查核裝修住戶是否於出入口明顯處 張貼「施工許可證」,即可輕易辨識。住戶倘 有涉及施作天花板、固定隔屏或分間牆變更 等「室內裝修行為」,卻未見張貼施工許可證 者,即可通報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依法查 處,以維公共安全。

▲ 裝修住戶應於出入口明顯處 張貼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
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將違建範圍供作內部動線,是否可行?
2017-02-18 12:10:11
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將違建範圍供作內部動線,是否可行?
凡維持建築物機能所必要之空間或聯繫內部空間之動線,均不得設置於違 建範圍內。如圖所示案件,不予核准。
哪些空間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的「共用部分」?
2017-02-18 12:16:44
哪些空間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的「共用部分」?
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 而供共同使用者。通常共用部分成立的原因有二,一是法定共用部 分,如法定空地、法定防空避難設 備及法定停車空間,均為當然之共 用部分。
第二是構造上或性質上之 共用部分,對建築物結構及安全或 維持共用所必需之部分,如基礎、
樑柱、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共同走廊、樓梯、門廳…等。

▲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門廳、共同走廊
為公寓大廈之共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