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裝修夾層」除依法委託開業建築師申請建造執照並經核准外,不得任意搭建。室內裝修的管理範圍原本就包含「分間牆之變更」,但變更前須留意三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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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合法申請而在取得使用執照後二次施工搭建的夾層(俗稱「樓中樓」或「夾層屋」),即是不合建築法令的違章建築,有被「即報即拆」的風險。而且不當增加建築物樑柱的承載荷重,對結構安全也有不良影響。

  因此,在建築物樓層中,透過裝修任意搭設夾層,係為法令所不許,絕不因使用材質而視為 室內裝修,除應無條件接受主管建築機關拆除外,並應負擔拆除費用。

  消費者購買「夾層屋」時,應特別注意夾層部分是否合法。最簡單 的方法就是查閱主管建築機關核准驗章的使用執照圖說上究竟有 無夾層的設計,或查閱有無產權登記。

  再者,政府為了防止建商利用消費者對建管法令不熟悉而從事促銷行為, 特別訂頒「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約束建商「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出售標的不得包括未經依法領有建造執照之 夾層設計或夾層空間面積」、「不得 使用未經明確定義之『使用面積』、『受益面積』、『銷售面積』等名詞」, 即在防止不肖建商以混淆不清的廣 告招攬客戶。

   此外,建築主管機關也會加強預售工地巡查,倘發現有誤導 不法夾層屋銷售者,即予拆除其樣品屋。建商、代銷業者若刊登或散發廣告誤導消費者可違建夾層屋者,依消 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辦理,若涉 有詐欺時,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分間牆之變更」變更前須留意下列三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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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拆除承重牆 承重牆是建築物的「主要構造」,室 內裝修自不得加以破壞或妨礙。如 需局部變更承重牆,不僅應辦理變 更使用執照,而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承重牆壁係屬公寓 大廈不得為約定專用的「共用部 分」,非依法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決議,不得變更。若要明確辨認建 築物的承重牆,可以查閱建築執照 圖說。但通常厚度在 20 ㎝以上或雙 排配筋的 RC 牆,構造上大多屬於 承重牆,不可擅自變更改造。

(二)結構安全須由專業人員簽署負責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5 條定,室內裝修圖說應由開業建築師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署名負責。 特別是涉及建築物之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 共安全時,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

(三)樓地板墊高無逾下列內容且無涉及結構安全,可免申請變更審查許可 墊高未達 10 公分且單位體積重量小於 2300  kg/m3,其面積小於申請範圍1/10,且面積小於 5 平方公尺者,得免申請變更審查許可。

 

文章參考引用來源:樂活輕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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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抗震防災與違章建築應注意事項

由於近年來臺灣地區地震頻仍,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廣受社會大眾所重視, 以下謹就抗(防)震觀點提出幾點規劃設計時應特別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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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可破壞建築物主構造如果把房屋結構比作人體,屋內的樑、柱、樓版、承重牆等主要構造就 是人的筋骨。如果室內裝修時將主要構造任意拆除、鑽孔、開口或剔槽埋 設管線,就會「傷筋動骨」危害建築物整體結構安全,遇到地震就容易坍 塌或斷裂。

 (二)不要拆改室內分間牆 室內裝修應儘量不要拆除分間牆,尤 其是一樓的分間牆更不宜拆除。分間 牆雖然不是主結構體,但強震卻能成 為抗震的「第二道防線」。一般老舊 建築或未做好耐震設計的大樓,分間牆於強烈地震時可彌補主結構耐震 能力的不足。若認有必要拆改時,宜 委請開業建築師評估檢討,並出具結構安全證明。

(三)不要過度裝修 如果將樑、柱、牆面、樓版全部用裝修材、壁紙等裝修隱蔽起來,不但震 災後無法檢查受損情形,且過度的裝 修將增添火災負荷量,亦不利消防安 全。因此,室內裝修設計時最好能留設適當的檢修口,除了提供檢視構造狀況之功能外,亦方便老舊配管或配 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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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減輕荷重 當建築物的載重越重,所受的地震總 橫力就越大,遇到大地震就越容易發 生災害。因此,採用輕質的材料裝 修,可減少地震力,即使發生損壞也 容易修補,不會造成人員傷亡。而室

內分間牆若採用輕質隔間施作,因其牆體與樑柱構造分隔,樑柱可充份 發揮其抵抗地震的能力而不會產生短樑或短柱等應力集中的破壞現象。 此外,室內裝修應避免採用厚重的石材裝飾牆面或地坪,更忌諱以澆置 混凝土方式將室內地坪墊高,大幅增加樓地板荷重。

(五)勿拆除房間與陽臺的外牆 將「陽臺外推」不僅違反公寓大廈規約規定,而且違章擴增容積,是法令明文禁止的。

 

申請室內裝修遇有違章建築部分應如何處理?

台北市裝修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案件,建築物裝修前現況涉及違建部分之處理原 則,得依「有關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違建部分之處理原則」及其後續相關 補充函令辦理。具體而言,暫免要求併案拆除之違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室內裝修圖說應以斜線標明違建位置、尺寸、面積計算等,但違建部 分之面積不得併入室內裝修申請面積,並應檢附違建現況相片,由建管處另依違建相關法令處理。

2、為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違建部分應依法設置各項消防安全設備,室內裝修材料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有關規定檢討辦理。

3、建築物裝修前現況有陽臺外推(外牆拆除)之違建,應由建築師提出結構安全證明,後續移交相關權責單位查處。但民國 95 年 1 月 1 日以 後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陽臺外推或外緣加窗者,均應按使用執照 核准圖說恢復原狀。

 

文章參考引用來源:樂活輕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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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滲漏水,裝修法規問題有哪些?

防範滲漏水,裝修要注意事項:

防水防漏室內裝修工程中很重要的一環,尤其是外牆、窗檐、窗框角及 陽臺、浴廁、廚房等有埋設排水管的部位,最容易產生滲漏水現象,一定要做好防水措施。

以浴室為例,若規劃將原有牆面及地坪磁磚敲除重作時,縱使原來已有防水層,仍要重新施作,才能確保防滲防漏效果。通常浴室四周側牆防水層的高度至少要  20 ㎝,有浴缸的部位,防水層也需高出浴缸頂部 20 ㎝以上。而設有淋浴器具卻無其他防水措施時,防水層應做到淋浴時可能噴灑到的所有部位。更重要的,當防水層施工完畢後,必須做 24 小時的蓄水試驗,查認沒有滲漏現 象後才可施作面層。

至於衛生設備與排水管的接合處,必須確認接頭緊密,而安裝的管道部位,也要經過試水,確認沒有滲水現象才可以隱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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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防漏可增建斜屋面嗎?

建築物為 5 樓以下平屋頂,建造逾 20年以上或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鑑定有漏水之情形,且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9 條規定應留設「屋頂避難平臺」之建 築物,為有效解決屋頂漏水問題,得申請於屋頂版上加蓋斜屋頂,但應符 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斜屋頂應以非鋼筋混凝土材料(含鋼骨)及不燃材料建造,四周不得加設壁體或門窗,高度從屋頂平臺面 起算,屋脊小於 1.5 公尺,屋簷小於 1 公尺或原核准使用執照圖樣女兒牆高度加斜屋頂面厚度。

(二)斜屋頂不得突出建築物屋頂女兒牆外緣。但屋頂排水溝及落水管在基地範圍內,且淨深小於 30 公分者,不在此限。

(三)屋頂平臺面對道路或基地內通路應留設無頂蓋式之避難空間,其面積應 大於該戶屋頂面積 1/8,且不小於3Mx3M,與樓梯間出入口間並應留設淨寬度 1.2公尺以上之通道。但無樓梯間通達者,得免留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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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參考引用來源:樂活輕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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