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可以拆改室內分間牆嗎?有無特殊限制?
2017-02-18 09:19:20
室內裝修的管理範圍原本就包含「分間牆之變更」,但變更前須留意下 列三點限制:
(一)不得拆除承重牆 承重牆是建築物的「主要構造」,室 內裝修自不得加以破壞或妨礙。如 需局部變更承重牆,不僅應辦理變 更使用執照,而且依「公寓大廈管 理條例」規定,承重牆壁係屬公寓 大廈不得為約定專用的「共用部 分」,非依法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決議,不得變更。若要明確辨認建 築物的承重牆,可以查閱建築執照 圖說。但通常厚度在 20 cm以上或雙 排配筋的 RC 牆,構造上大多屬於 承重牆,不可擅自變更改造。

室內裝修分間牆變更涉結構安全 者,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

雙排配筋的 RC 牆施工案例,牆體配 管貫穿處四周並以鋼筋加勁補強。
(二)結構安全須由專業人員簽署負責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5 條定,室內裝修圖說應由開業建築師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署名負責。 特別是涉及建築物之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 共安全時,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
(三)樓地板墊高無逾下列內容且無涉及結構安全,可免申請變更審查許可 墊高未達 10 公分且單位體積重量小於 2300 kg/m3,其面積小於申請範圍1/10,且面積小於 5 平方公尺者,得免申請變更審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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