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接陽臺的外牆可以拆除嗎?

2017-02-18 09:14:06


連接陽臺的外牆可以拆除嗎?
按「建築法」規定,建築物非經申
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 機關的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執照, 不得擅自建造、使用或拆除。所以, 若將建築物原有外牆拆除,以「陽 臺外推」方式將原有陽臺併入室內 的一部分,涉及增加該建築物的容 積樓地板面積,必須依法申請建造 執照。如果未經合法申請許可,擅 自以二次施工方式將陽臺部分外 推,以增加室內空間的作法,即屬 違章建築,斷不能藉由室內裝修的 申辦程序得以合法化。 再者,大多數陽臺均採用懸臂式結 構設計,若將連接陽臺的外牆拆 除,構造上也是不安全的,畢竟在 鋼筋的配筋設計上,陽臺板、圈樑 與外牆是一個整體,外牆下壓陽臺 板的一邊,具有槓桿般的平衡作 用,隨便將陽臺邊的外牆拆除,日

▲ 擅將外牆拆除「陽臺外推」係屬違建 行為。

▲ 擅自拆除陽臺外牆,導致陽臺根部開 裂之案例
久將導致陽臺的根部開裂,嚴重者甚至會發生陽臺坍塌或掉落的慘劇。而 且,依據消防單位的救災經驗,火災發生時,陽臺可以提供人員短暫的避 難空間,陽臺邊的外牆可以有效阻擋火勢的蔓延,增加逃生的契機。 此外,臺北市政府基於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考量,凡自 95 年 1 月 1 日以後 新領得建造執照的建築物,只要擅自在陽臺加窗,即以違建查報拆除,但 不溯及既往。換句話說,只要是 95 年 1 月 1 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建案, 往後不論在樣品屋,或是日後交屋之後,都不得有任何陽臺加窗或外推的 動作或暗示,否則一經查報,就會以違章建築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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