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牆與加牆裝修法規解析
隔鄰住家合併使用,可將中間的分戶牆打通?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併購隔鄰的專有部分以後,原來的分戶牆即成為室內分間牆,將其拆除是否會違反有關規定,須視該牆體在構造上的作用而定。該牆壁若屬構造上的承重牆,就不可任意拆除,因承重牆是屬於不得為約定專 用的項目。而且承重牆亦屬建築法所規定的主要構造,室內裝修自不能加以破壞或妨礙。至若非屬承重牆壁的室內分間牆,其變更位置、增加或減少,本係建築物室內裝修的管理項目之一,惟涉及公共安全時,裝修圖說必須委由開業建築師檢討簽證。
集合住宅公寓大廈可裝修成多間套房嗎?
臺北市乃人口集居之大型都會區,鑑於近年房價居高不下,故屢有公寓大廈裝修成多間套房招租案件,肇生用電過載、破壞 構造、滲漏損鄰、陽臺違建等違規或侵權情事,不僅增添公共安全隱憂,而且有侵害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虞(例如在共用部分增設水電錶、信箱、對講機,或因人口密度增加出入份子複雜、間接影響房價等),耗費社會成本徒增訟源, 實有加強管理之必要。有鑑於此,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為遏止本市公寓大廈不當 裝修成多間套房行為,爰於 99 年 10 月 5日以北市都建字第 09964394300號函規定,自即日起,凡本市集合住宅之公寓大廈,住戶室內裝修涉及增設 2 間(含)以上廁所、浴室,造成分間牆變更者,除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規定申請審查許可外,並應按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不符規定者,不予核准:
(一)應於施工前提出直下層所有權人同意書;若屬同一所有權者,應出具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但裝修案址位於一樓,且其直下層非供住宅使用者,得不受此限。
(二)用電安全考量,應向臺灣電力公司(臺北市區營業處,聯絡電話:02-23788111 分機 7502)申請用電設備變更手續,申請室內裝修竣工 查驗審查時,並應檢附「臺灣電力公司屋內線檢驗符合規定」相關證明文件。
(三)無論有「既存違建」,其原核准陽臺範圍內,均不得設置廁所或浴室使用。
(四)倘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禁止住戶增設廁所、浴室等套房隔間者,即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之限制。此類裝修行為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檢具無違反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切結書附卷申請。
文章參考引用來源:樂活輕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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