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室內裝修遇有違章建築部分應如何處理?

2017-02-18 12:01:21


申請室內裝修遇有違章建築部分應如何處理?

本市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案件,建築物裝修前現況涉及違建部分之處理原 則,得依「有關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違建部分之處理原則」及其後續相關 補充函令辦理。具體而言,暫免要求併案拆除之違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室內裝修圖說應以斜線標明違建位置、尺寸、面積計算等,但違建部 分之面積不得併入室內裝修申請面積,並應檢附違建現況相片,由建管處另依違建相關法令處理。
2、為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違建部分應依法設置各項消防安全設備,室內裝修材料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有關規定檢討辦理。

3、建築物裝修前現況有陽臺外推(外牆拆除)之違建,應由建築師提出結構安全證明,後續移交相關權責單位查處。但民國 95 年 1 月 1 日以 後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陽臺外推或外緣加窗者,均應按使用執照 核准圖說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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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將違建範圍供作內部動線,是否可行?

2017-02-18 12:10:11


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將違建範圍供作內部動線,是否可行?

凡維持建築物機能所必要之空間或聯繫內部空間之動線,均不得設置於違 建範圍內。如圖所示案件,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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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何辨認住戶室內裝修有無依法申請?

2017-02-18 12:13:22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何辨認住戶室內裝修有無依法申請?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室內裝修
應俟申請審查許可後始得施工,所以,無論 是向審查機構(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申請審 查,或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併 辦室內裝修,均應於領得「室內裝修施工許 可證」後始得施工。因此,公寓大廈管理委 員會只要查核裝修住戶是否於出入口明顯處 張貼「施工許可證」,即可輕易辨識。住戶倘 有涉及施作天花板、固定隔屏或分間牆變更 等「室內裝修行為」,卻未見張貼施工許可證 者,即可通報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依法查 處,以維公共安全。

▲ 裝修住戶應於出入口明顯處 張貼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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